12日,吉林省安委會下發通知,對全國“兩會”期間吉林全省安全防范工作進行部署,要求自5月16日至6月16日,全省持續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安全生產大督查、大檢查,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,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,為全國“兩會”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。
通知強調,各級領導干部都要帶頭深入一線開展安全生產督導檢查,確保層層壓實責任,實現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全覆蓋。要針對當前安全生產季節特點,對重點行業領域和對生產生活易產生重大影響的油氣輸送、城市燃氣、電力、鐵路、民航等各行業領域,深入開展動態隱患排查治理,嚴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。
深刻吸取乾安“4·15”重大交通事故教訓,對容易發生亡人事故的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危險化學品、礦山、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,加大安全監管力度,督促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。有針對性開展春夏防火專項行動,全力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,扎實開展養老機構、商場市場等重點領域專項整治,推進高層建筑、大型城市綜合體、文物古建筑、危險貨物站場、油氣罐區和電氣火災消防安全綜合治理。
吉林省市縣各級安全生產暗查暗訪組,重點圍繞企業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、長期“帶病”運行等情況,加大執法打擊力度。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隱患,停產整頓一批嚴重違規違章企業,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,警示約談和嚴厲懲處一批非法違法單位責任人。各地、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會商研判,強化火情、風情、災情等監測預警,第一時間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和應急聯動。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、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。加強災害事故、火災信息核實、上報,出現緊急情況快速科學有效處置。
通知要求,各地、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強化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,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地區、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防范具體實施方案,狠抓監管責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實,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。充分運用近期省內外典型事故和歷年同期事故案例,積極開展以案釋法,不斷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。一律采取“領導+監管干部+專家”的模式,實施精準排查、精準治理、精準監管。繼續堅持“四不兩直”、暗查暗訪、現場辦公、“雙隨機”等方式,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,堵塞各類安全漏洞。要綜合運用通報、約談、警示、曝光等有效措施,加強工作推動落實。對在全國“兩會”期間安全防范工作不負責、不作為、分工責任不落實、措施不得力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,要嚴肅追究企業和有關地方政府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